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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

索引号:002656097-02-2018-1004 生成时间:2018-03-13 发布机构: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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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龙泉市人民政府

  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

  

龙政发〔2018〕22号

  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直属各单位:

  2017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以“平安龙泉”建设为总目标,紧紧围绕“护航十九大”中心任务,狠抓责任落实,加强隐患查治,强化宣传教育,严格依法监管,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,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好转。根据《龙泉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》规定,经组织考核,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:

  一、优秀单位

  剑池街道、安仁镇、兰巨乡、石达石街道、锦溪镇、城北乡、经济开发区、安监局、文旅委、交通运输局、消防大队、建设局、经信局、林业局、农办、气象局。

  二、先进个人

  金伟清(龙渊街道)、陈建灵(剑池街道)、张兆兴(石达石街道)、周仁祥(西街街道)、刘卫元(八都镇)、钟建波(安仁镇)、柯思懿(查田镇)、吴海锋(小梅镇)、周小伟(锦溪镇)、兰周杰(上垟镇)、周慧文(屏南镇)、王忠平(兰巨乡)、叶卫平(岩樟乡)、毛鑫根(龙南乡)、姜浩(道太乡)、刘少伟(宝溪乡)、周鹏(安监局)、游宝龙(市场监管局)、项晓彬(经济开发区)、林德胜(公安局)、周正南(交通运输局)、毛日林(建设局)、黄有香(水利局)、上官翔飞(消防大队)、张伟民(教育局)、徐松有(纪委、监委)、沈又红(卫计局)、林伟俊(综合执法局)、林庆波(财政局)、郑叶青(总工会)。

  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,按照 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要求,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,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,为护航新时代美丽幸福好龙泉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
  

龙泉市人民政府  

  2018年3月13日 

 

  (此件公开发布)

 

 

抄送:市委各部门,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协办公室,市人武部,市法院,市检察院。

 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  2018年3月13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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